第六十一条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六十一条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Thursday, June 27, 2024为类型公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应用,保卫经济金融序次不乱,中邦公民银行同意了《公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处置措施》,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聚会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行。
第一条为类型公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应用,巩固银行结算账户处置,保卫经济金融序次不乱,依据《中华公民共和邦中邦公民银行法》和《中华公民共和邦贸易银行法》等邦法准则,同意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存款人,是指正在中邦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坎阱、集体、部队、企业、事迹单元、其他机闭(以下统称单元)、个人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措施所称银行,是指正在中邦境内经中邦公民银行准许策划支拨结算营业的计谋性银行、贸易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股银行、外邦银行分行)、都会信用合营社、墟落信用合营社。
本措施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径存款人开立的管束资金收付结算的公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元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按用处分为根本存款账户、凡是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权且存款账户。
个人工商户凭交易执照以字号或策划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处置。
(二)存款人凭小我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小我银行结算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正在注册地或室第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适当本措施原则可能正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根本存款账户、权且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准许轨造,经中邦公民银行准许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注册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求开立的权且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能自决采选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邦度邦法、行政准则和邦务院原则外,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应用应该遵循邦法、行政准则,不得行使银行结算账户举办偷遁税款、遁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法行为。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音信保密。对单元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相闭原料,除邦度邦法、行政准则另有原则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元或小我查问。对小我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相闭原料,除邦度邦法另有原则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元或小我查问。
第十一条根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管束平居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求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能申请开立根本存款账户:
第十二条凡是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乞贷或其他结算需求,正在根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交易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遵照邦法、行政准则和规章,对其特定用处资金举办专项处置和应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处置与应用,存款人可能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收入汇缴资金和营业支拨资金,是指根本存款账户存款人从属的非独立核算单元或派出机构爆发的收入和支拨的资金。
第十四条权且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权且需求并正在原则限期内应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境况的,存款人可能申请开立权且存款账户:
第十五条小我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管束支拨结算营业的存款账户。有下列境况的,可能申请开立小我银行结算账户:
自然人可依据需求申请开立小我银行结算账户,也可能正在已开立的积蓄账户中采选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以为小我银行结算账户。
(一)交易执照注册地与策划地不正在统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求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从属的非独立核算单元或派出机构爆发的收入汇缴或营业支拨需求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三)坎阱和实行预算处置的事迹单元,应出具政府人事部分或编造委员会的批文或注册证书和财务部分批准其开户的阐明;非预算处置的事迹单元,应出具政府人事部分或编造委员会的批文或注册证书。
(四)戎行、武警团级(含)以上单元以及散开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戎行军级以上单元财政部分、武警总队财政部分的开户阐明。
(五)社召集体,应出具社召集体注册证书,宗教机闭还应出具宗教工作处置部分的批文或阐明。
(八)外邦驻华机构,应出具邦度相闭主管部分的批文或阐明;外资企业驻华代外处、管事处应出具邦度注册坎阱发外的注册证。
(十)住户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分的批文或阐明。
(十一)独立核算的从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分的根本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和批文。
本条中的存款人工从事临蓐、策划行为征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分发外的税务注册证。
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凡是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根本存款账户原则的阐明文献、根本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和下列阐明文献:
第十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根本存款账户原则的阐明文献、根本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和下列阐明文献:
(一)根本筑筑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计谋性房地产开荒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应出具主管部分批文。
(四)单元银行卡备用金,应遵照中邦公民银行准许的银行卡章程的原则出具相闭阐明和原料。
(九)党、团、工会设正在单元的机闭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元或相闭部分的批文或阐明。
(十)其他按原则需求专项处置和应用的资金,应出具相闭准则、规章或政府部分的相闭文献。
第二十条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公民币分外账户和公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处置。其开立公民币分外账户时应出具邦度外汇处置部分的批复文献,开立公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处置部分的证券投资营业许可证。
(二)异地修筑施工及安置单元,应出具其交易执照本来或其附属单元的交易执照本来,以及施工及安置地筑筑主管部分核发的许可证或修筑施工及安置合同。
(三)异地从事权且策划行为的单元,应出具其交易执照本来以及权且策划地工商行政处置部分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处置部分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准许报告书或相闭部分的批文。
(四)香港、澳门住户,应出具港澳住户往复内地通行证;台湾住户,应出具台湾住户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用游览证件。
银行径小我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依据需求还可条件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用证件。
第二十三条存款人需求正在异地开立单元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措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原则的相闭阐明文献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阐明文献:
(一)策划地与注册地不正在统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正在异地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邦公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阐明。
(二)异地乞贷的存款人,正在异地开立凡是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正在异地获得贷款的乞贷合同。
(三)因策划需求正在异地管束收入汇缴和营业支拨的存款人,正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附属单元的阐明。
存款人需求正在异地开立小我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本措施第二十二条原则的阐明文献。
第二十四条单元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供应的申请开户的阐明文献的名称全称相相同。有字号的个人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交易执照的字号相相同;无字号的个人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人户”字样和交易执照记录的策划者姓名构成。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供应的有用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相同。
第二十五条银行径存款人开立凡是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权且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职责日内书面报告根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第二十六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外人或单元担任人直接手理,也可授权他人管束。
由法定代外人或单元担任人直接手理的,除出具相应的阐明文献外,还应出具法定代外人或单元担任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管束的,除出具相应的阐明文献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外人或单元担任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造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遵照中邦公民银行的原则记录相闭事项。
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阐明文献的可靠性、完善性、合规性举办用心审查。
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周备,适当开立根本存款账户、权且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条目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闭系的阐明文献和银行审核意睹等开户原料报送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经其准许后管束开户手续;适当开立凡是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小我银行结算账户条目的,银行应管束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职责日内向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登记。
第二十九条中邦公民银行应于2个职责日内对银行报送的根本存款账户、权且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原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适当开户条目的,予以准许;不适当开户条目的,应正在开户申请书上签订意睹,连同相闭阐明文献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第三十条银行径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与存款人签定银行结算账户处置契约,真切两边的权柄与职守。除中邦公民银行另有原则的以外,应筑筑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相闭阐明文献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第三十一条开户注册证是记录单元银行结算账户音信的有用阐明,存款人应按本措施的原则应用,并稳妥保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正在为存款人开立凡是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权且存款账户时,应正在其根本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上注册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本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机缘构和注册验资需求开立的权且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三条根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平居策划行为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管束。
第三十四条凡是存款账户用于管束存款人乞贷转存、乞贷反璧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能管束现金缴存,但不得管束现金支取。
单元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需由其根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管束现金收付营业。
财务预算外资金、证券业务结算资金、期货业务确保金和信赖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根本筑筑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计谋性房地产开荒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行资金账户需求支取现金的,应正在开户时报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准许。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应依据邦度现金处置的原则审查准许。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遵照邦度现金处置的原则管束。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根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务专用存款户划缴金钱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营业支拨账户除从其根本存款账户拨入金钱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需遵照邦度现金处置的原则管束。
银行应遵照本条的各项原则和邦度对粮、棉、油收购资金应用途置原则巩固监视,对不适当原则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管束。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应用不负监视职守。
第三十六条权且存款账户用于管束临机缘构以及存款人权且策划行为爆发的资金收付。
权且存款账户应依据相闭开户阐明文献确定的限期或存款人的需求确定其有用限期。存款人正在账户的应用中需求延恒久限的,应正在有用限期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准许后管束展期。权且存款账户的有用期最长不得赶上2年。
第三十七条注册验资的权且存款账户正在验资时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相同。
第三十八条存款人开立单元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职责日后,方可管束付款营业。但注册验资的权且存款账户转为根本存款账户和因乞贷转存开立的凡是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九条小我银行结算账户用于管束小我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金钱可能转入小我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十条单元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拨给小我银行结算账户的金钱,每笔赶上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供应下列付款根据:
(三)信息出书、上演主办等单元与收款人签定的劳务合同或支拨给小我金钱的阐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赖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分支拨或退还给自然人金钱的阐明。
从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支拨给小我银行结算账户的金钱应征税的,税收代扣单元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供应完税阐明。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景遇之一的,小我应出具本措施第四十条原则的相闭收款根据。
(一)小我持出票人工单元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金钱转入其小我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小我持申请人工单元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金钱转入其小我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支拨给小我银行结算账户金钱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原则用心审查付款根据或收款根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司帐档案保管。未供应闭系根据或闭系根据不适当原则的,银行应拒绝管束。
第四十四条银行应按原则与存款人查对账务。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音信后,应实时查对账务并正在原则限期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音信。
第四十六条存款人更更名称,但不转化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职责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改变申请,并出具相闭部分的阐明文献。
第四十七条单元的法定代外人或关键担任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原料爆发改变时,应于5个职责日内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并供应相闭阐明。
第四十八条银行接到存款人的改变报告后,应实时管束改变手续,并于2个职责日内向中邦公民银行陈说。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景遇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除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景遇的,应于5个职责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除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第五十条存款人因本措施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源由撤除根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根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除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职责日内将撤除该根本存款账户的境况书面报告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个职责日内报告存款人撤除相闭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职责日内管束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除。
第五十一条银行得知存款人有本措施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境况,存款人赶上原则限期未主动管束撤除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终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拨。
第五十二条未得回工商行政处置部分准许注册的单元,正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除注册验资权且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格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用身份证件。
第五十四条存款人撤除银行结算账户,必需与开户银行查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种种紧张空缺单子及结算凭证和开户注册证,银行查对无误后方可管束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原则交回种种紧张空缺单子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相闭阐明,变成耗费的,由其自行负责。
第五十五条银行撤除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时应正在其根本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上解说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除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职责日内,向中邦公民银行陈说。
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爆发收付行为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应报告单元自愿出报告之日起30日内管束销户手续,过期视同志愿销户,未划转金钱列入久悬未取专户处置。
第五十七条中邦公民银行担任监视、检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应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处置原则的行径予以惩罚。
第五十九条中邦公民银行担任根本存款账户、权且存款账户和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的处置。
第六十条银行担任所属交易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应用的处置,监视和检讨实在践本措施的境况,矫正违规开立和应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径。
第六十一条银行应真切专人担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应用和撤除的审查和处置,担任对存款人开户申请原料的审查,并遵照本措施的原则实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音信原料,筑筑健康开销户注册轨造,筑筑银行结算账户处置档案,按司帐档案举办处置。
第六十二条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轨造,检讨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原料的可靠性;对不适当本措施原则开立的单元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除。对经核实的各式银行结算账户的原料转移境况,应实时陈说中邦公民银行外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应用银行结算账户的境况举办监视,对存款人的可疑支拨应遵照中邦公民银行原则的步调实时陈说。
第六十三条存款人应巩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处置。单元失落预留公章或财政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注册证、交易执照等闭系阐明文献;退换预留公章或财政专用章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签章的式样等闭系阐明文献。小我失落或退换预留小我印章或退换署名人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经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署名人的小我身份证件。银行应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并凭以管束预留银行签章的改变。
非策划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径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策划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径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组成犯法的,移交公法坎阱依法穷究刑事职守。
(五)从根本存款账户除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元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外人或关键担任人、存款人地点以及其他开户原料的改变事项未正在原则限期内报告银行。
非策划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径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策划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径的,予以正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径的,予以正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径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担任的高级处置职员、其他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直接职守职员按原则予以规律处分;情节要紧的,中邦公民银行有权终止对其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准许,责令该银行破产整治或者吊销策划金融营业许可证;组成犯法的,移交公法坎阱依法穷究刑事职守。
(一)供应虚伪开户申请原料棍骗中邦公民银行许可开立根本存款账户、权且存款账户、预算单元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立或撤除单元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措施原则正在其根本存款账户开户注册证上予以注册、签章或报告闭系开户银行。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径之一的,予以正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担任的高级处置职员、其他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直接职守职员按原则予以规律处分;情节要紧的,中邦公民银行有权终止对其开立根本存款账户的准许,组成犯法的,移交公法坎阱依法穷究刑事职守。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措施原则,伪造、变造、私行印造开户注册证的存款人,属非策划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策划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组成犯法的,移交公法坎阱依法穷究刑事职守。
第六十九条开户注册证由中邦公民银行总行联合式样,中邦公民银行各分行、交易处置部、省会(首府)都会中央支行担任监造。
第七十一条本措施自2003年9月1日起实行。1994年10月9日中邦公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处置措施》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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